99年3月20日第八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訂定
101年3月27日第八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改通過
102年3月27日第八屆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改通過
104年3月31日第九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改通過
第一條:主旨:為闡揚敬老尊賢精神,特辦理【九九重陽敬老申請活動】。
第二條:申請資格:
一、凡本會會員父母親年滿80足歲以上者可申請,會員必需入會滿一年以上。
二、兄弟、姐妹皆為本會會員,若父母親皆達申請資格,則以2人申請為限。
三、若會員父母親皆達到申請資格,但子女入會1人則只能申請1人。
第三條:申請準備資料:
一、會員身分證影本及父(母)親戶籍謄本正本(限申請日前兩週)乙份。
二、會員證影本及印章。
三、備齊1~2項資料至工會填寫申請書乙份。
第四條:申請期限:於本會通知期限內申請。(未申請者,視同自願放棄此項福利)
第五條:申請金額:符合條件者每名酌發敬老金新台幣伍佰元整,或同等價值之禮品。
第六條:凡提出之申請者,經理監事會審查合格後,本會另發函通知。
第七條:經費來源:由會員福利福務費項目支付。
第八條:本辦法經本會理、監事會通過,送交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即施行,並呈報
主管機關備查,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