紓困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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紓困方案系列一勞工|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補貼

資格:中華民國國籍。110年4月30日前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保。

108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 未達40萬8千。

未請領其他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、補貼或津貼。

如何申請:去年已有申請者:不需再次提供資料,符合申請資格6/4核撥進帳戶。

今年的新申請者: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號+戶口名簿戶號登入網站申請。

申請期間:6/7(一)-7/5(一)專線:撥打:1955或06-2225324、06-6353443